如何补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8-12-28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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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到派出所领取
(一)、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二)、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二代证申领、补换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
3、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单和两张近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三)居民身份证的补领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自办理之日起3个月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若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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