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75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产品地里标志、粮改饲)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2号)及《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安顺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农发〔2020〕64号)及《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安市农复〔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相关要求,贵州天龙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参与实施粮改饲项目专业收贮主体,因项目实施单位青贮饲料出售流通时限长、量大,经中心项目验收组多次现场实测验收和评估测算,依据其销售合同、销售过磅单据、银行资金流水等作为项目补助依据核定后公示无异议,并经2021年1月8日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划拨兑现天龙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完成粮改饲项目收贮量2361.634吨,补助标准为53元/吨,共计补助资金125167元。
补助资金兑现方式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验收确认数量及时提供企业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心财务室按照粮改饲验收表核准数量和补助标准划拨补助金,相关项目资料由区饲料草地工作站收集留存。
特此通知
附:安顺市平坝区2020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核准补助资金表
安顺市平坝区畜牧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 安顺市平坝区2020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核准补助资金表 | |||||||
序号 | 收贮单位名称 | 法人 | 完成青贮收贮量(吨) | 核准补助青贮量(吨) | 补助资金(元) | 账号(对公账号) | 联系电话 | 确认签字 |
1 | 贵州天龙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毛何 | 2361.634 | 2361.634 | 125167 | 2341050001201100024467 | 18798889283 | |
合 计 | 2361.634 | 2361.634 | 125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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