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自谋职业等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窗口)。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纪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帐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办公地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平坝区安平街道迎宾西路32号)及各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851-34872362
平 坝 区 人 民 政 府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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