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平坝区人民医院开展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的批复
平坝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PCR实验室验收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和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6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8月组织有关专家对你院PCR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审核。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平坝区人民医院PCR实验室验收意见》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报告》,同意平坝区人民医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平坝区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PCR实验室的室间质评和能力验证,保障检测质量,提升检测水平,提高检测准确性。
平坝区人民医院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强化实验室安全培训,确保PCR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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