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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贵安第一城22幢”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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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第一城22幢业主:

贵安第一城22幢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条件,请业主及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5、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办理过按揭贷款的需提交);6、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①购房发票(若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交发票,提交收据);②房屋为住宅的,提交买方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③个人房屋被政府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减免契税的,提交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7、完税凭证。

二、按揭贷款买房未结清贷款的,还需与银行联系,办理预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准备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4、抵押物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抵押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办理地点

安顺市平坝区迎宾西路(沪昆高速平坝收费站出口右侧)安顺市平坝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自然人综合服务区32-34号窗口。咨询电话:0851-34866501。


安顺市平坝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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