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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供电局关于集中清理长时间暂停用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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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域内各用电客户:

为规范平坝区域内用电环境,节约电力资源,推动电力市场健康良性发展,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二点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少于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恢复的按照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及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暂停超两年的用户予以销户。请相关用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平坝供电局安平营业厅、夏云营业厅、乐平营业厅、城关营业厅、十字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我局将依法直接作销户处理,特此公告!

附件:平坝供电局暂停时间超2年用户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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