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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市平坝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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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2023年8月15日,巡察组向中共平坝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党组中心组学习未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结合学习主题,每季度研讨1次,提升学习效果。 

2.一是再次对国发2号文件进行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8月30日,各中心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做到每月集中学习1次,结合学习主题,每季度研讨1次。9月份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平坝水务高质量发展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开展了3次学习研讨。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7日,党组书记肖菲同志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针对新国发2号文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高级工程师及股站负责人组成,负责根据新国发2号文件涉及水务领域的15条支持政策逐条梳理,结合我局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三是针对上级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例如,在2023年国债项目争取过程中,我局第一时间谋划了107个项目,占全区总数的3/4,截止目前已经争取国债项目资金2.3244亿元。


    问题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1.按照区委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2.对照2019年制定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党内通报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和在党内通报情况。

   3.制定区水务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审查机制,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三述”报告重要内容。

   4.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区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于网信办转办的网络舆情,严格按照程序书面签批,扎实开展线下处置工作。

   5.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不定期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主动介入,及时防范风险。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区委要求,分别于2023年3月13日和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两次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并完善了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内容。

    2.一是经自查,党组2019年制定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党内通报制度》由于对文字校对不严,造成印发时有“党组每季度组织对意识形态常规研判一次”的表述,与上级规定的每半年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不相符,2023年10月17日分管领导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和当时的文件起草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起草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党内通报制度。二是党组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和12月5日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并在会上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作了通报。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9月25日通知上述党组成员完善2022年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和2020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二是制定区水务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审查机制,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三述”报告重要内容,10月1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发言提纲均全部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修改完善《区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于网信办转办的网络舆情,严格按照程序书面签批,扎实开展线下处置工作,今年以来的网络舆情已全部办理答复。

5.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组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和12月5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并在会上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作了通报。 

问题三: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强调困难多,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

    1.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迁改资金,推进电杆迁改工作。

   2.积极向区人民政府报告,争取资金返还后用于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

整改成效:

   1.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18日牵头领导和整改责任人到供电局对接,了解到区政府分管领导已召开专题会但未迁改原因是区财政未及时拨付资金到供电局。二是2023年9月5日以《关于请求召开乐平河支流大屯河塘约村白子厂河段存在电杆挤占河道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的报告》(平水务呈〔2023〕67号)文件呈报区政府,请求区政府协调落实迁改资金,及时推进电杆迁改工作。三是2023年10月17同交通局主要领导、交通局及电力公司到唐约村白子厂现场对接迁改事宜,协调纳入沪昆复线高速强电迁改范围,目前交通局正在做迁改方案,预计在2024年5月30日之前完成迁改工作。

2.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2023年9月11日以《关于请求返还2018年度水资源费的请示》(平水务呈〔2023〕71号)文件呈区人民政府报告,区政府领导于2023年9月13日批示,“请区财政局提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区水务局于2023年9月15日将区政府处理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局主要领导于2023年9月11日、11月14日分别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区政府协调资金返还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受财政资金压力影响,目前正在争取过程中。

问题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安排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

整改措施: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好常态化提醒约谈,规范完善约谈记录;

    2.根据作风革命建设二十条要求,对张植武、王中林、刘祖波进行约谈(唐勇已退休),责令3人写出书面检讨;

3.今后严格按照作风革命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上级各项要求。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对2020年廉政约谈记录核查,2023年10月17日分管领导对涉及的签字人员罗其荣进行提醒约谈,全局通报批评。二是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2023年5月8日已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提醒约谈,并规范约谈记录。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3日已对张植武、王中林、刘祖波进行约谈(唐勇已退休),3人已写出书面检讨,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二是严格落实材料三级审核制度,所有上交(归档)材料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交(归档)。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8日对2021年作风教育整顿涉及单位及个人的《作风教育整顿检视问题清单》进行了进一步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严格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作风革命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入乡镇村寨,督促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制度,实行指纹打卡签到上班。

问题五: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有差距,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质监站作出情况说明。二是按《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46号),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监督[2019]21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水利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根据贵州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对受监督的项目原则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增加对实体质量监督的检查频次。继续加大对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督促项目法人按照规程规范执行。

整改成效: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不是项目参建单位,不参与项目设计变更,监督方式主要是采取抽查。一是2017年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的中山站房项目在建设时出现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在2019年3月7日竣工验收会上,质量监督人员提出要求项目法人对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必须完善变更手续后报备,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大督促项目法人规范建设。二是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由区水利工程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建设内容是简易水质消毒设施购买安装。按照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标准(SL176-2007),简易水质消毒设施不属于重要隐蔽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加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质监站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监督[2019]21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等要求开展了质量监督工作,因前期参建各单位资料未完善,现已对完善的资料签署评价意见。三是在今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5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监督[2019]21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等要求,长期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认真履职,确保水利工程规范建设。

问题六:财务管理有漏洞,办公物资采购比较混乱。

整改措施:

    1.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人员负责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

    2.一是责令老营水库工程建管部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老营水库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人员负责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

3.一是责令工程建管部作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人员负责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7日对全局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按需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老营水库工程建管部已作情况说明(老营水库于2018年6月11日购买办公用品的问题,经查不是购买办公用品,是制作安装老营水库工程安全警示牌,账务记账办公费用。2020年1月2日及2020年1月20日购买的办公用品,开发票时未收取小票来记账。)。二是2023年9月13日由分管领导对老营水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必须附有采购物品清单才能报账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按需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工程建管部作情况说明,该笔费为本项目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长期多项资料复印装订的总和。二是2023年9月16日由分管领导对郭云锐、王崇友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并对办公物资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办公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按需采购办公物资管理和签收工作,且达到一定规模的采购服务必须进行询价比选。

    问题七:对下属部门财务监管缺位,资金使用存在风险。

    1.一是对龙井所2018年以来的就餐票据、羊昌水管所2022年1月报销2020年3月以来的就餐票据,逐一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落实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认真落实加班就餐手续和公务接待公函及电话通知单登记填报,完善“四单合一”,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严格公务接待就餐管理。

    2.一是对龙井水管所、老营水库工程建管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制度,从源头审核把关,杜绝不安全因素,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合规意识,遵守财务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

3.一是对羊昌灌溉工程管理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制度,从源头审核把关,杜绝不安全因素,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合规意识,遵守财务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龙井所2018年以来的就餐票据、羊昌水管所2022年1月报销2020年3月以来的就餐票据,逐一进行核实,确实存在报账不规范的情况。2023年9月13日对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9月11日再次学习了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认真落实加班就餐手续和公务接待公函及电话通知单登记填报,完善“四单合一”,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严格公务接待就餐管理。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龙井水管所、老营水库工程建管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制度,从源头审核把关,杜绝不安全因素,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严守财经纪律。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羊昌灌溉工程管理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制度,从源头审核把关,杜绝不安全因素,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严守财经纪律。

问题八:公务接待和加班就餐陪餐人数超标。

整改措施:

    1.一是责令水资办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人员提醒约谈。三是落实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认真落实加班就餐手续和公务接待公函及电话通知单登记填报,完善“四单合一”,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严格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接待就餐。

    2.一是对龙井水管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程序审核把关,认真区分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进行报账。三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开展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专题培训

   3.一是对老营建管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程序审核把关,认真区分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进行报账。三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开展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专题培训。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水资办已作情况说明(2019年12月13日,省水利厅到平坝区检查验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当日就餐人员共 18 人,分别为:省水利厅4人、省水科院5人,安顺市水务局 5 人,平坝区 4人)。二是2023年9月8日分管领导对水资办全体人员提醒约谈。三是要求严格落实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认真落实加班就餐手续和公务接待公函及电话通知单登记填报,完善“四单合一”,必须写明接待人数及配餐人数,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严格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平坝区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就餐规范,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8年、2021年加班就餐票据进行核查,不存在公款吃喝情况。2023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龙井水管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程序审核把关,认真区分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进行报账。三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加班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8年7月,张德鹏报销2018年6月24日在贵阳市南明区亮欢寨酒楼就餐费699元,2018年12月,唐华报销2018年8月15日在平坝张运凤鹅肉火锅店就餐费775元的票据进行核查。经核实,张德鹏报销的就餐费699元实为接待电视台记者采访当时正在贵阳住院的陈绍雍同志;唐华报销775元实为接待市水务局人员。两次均为接待用餐。二是2023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老营建管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程序审核把关,认真区分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就餐,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进行报账。四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加班和公务接待就餐制度。

问题九:项目实施不规范,违规签订施工合同和公示中标通知。

整改措施:

    1.一是责令水保站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项目建设规程规范的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召开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办法、招标投标法规制度等相关工作学习培训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一是责令水保站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项目建设规程规范的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召开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办法、招标投标法规制度等相关工作学习培训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3.一是责令工程建管部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建管部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程序组件法人文件,严禁临聘人员代表建管部签订合同。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水保站作情况说明,因分管领导调整,口头委托签订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是由分管领导于2023年9月5日对水保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办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会,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水保站作情况说明,因公示期接到相关单位投诉后复核相关问题所用时间造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二是分管领导已于2023年9月5日对水保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召开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办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会,要求今后的项目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工程建管部作情况说明,客观描述了工程建管部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坝区城区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责任人的通知》将梁玉仟明确为本项目技术人员的理解有误差,将梁玉仟作为本项目代表签订了相关合同。二是2023年9月16日分管领导对建管部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程序组件法人文件,严禁临聘人员代表建管部签订合同。

    问题十:固定资产闲置,账面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资产有收入,未入账管理。

整改措施:

    1.一是对区水务局中山、斯拉河、石朱桥水利站办公用房,建成后一直闲置,未发挥作用情况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羊昌水管所主动与贵州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沟通对接,积极协调鱼塘及办公楼归还事宜。三是加强与区国资办对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进行管理。

    2.一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的对接联系,完善PC60-8液压挖掘机的移交手续,完成国有资产的移交处理登记。二是梳理抗洪用艘橡皮艇数量,建立台账,并列入固定资产。

    3.一是对羊昌水管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2020年、2021年6亩实验田栽种未入账的稻谷建立收支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是明确6亩实验田不再由值班人员管理,积极与省水科院对接,若省水科院不再使用,采取面向市场招租,防止国有资产荒废。

    整改成效:

    1.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一是对区水务局中山、斯拉河、石朱桥水利站办公用房,建成后一直闲置,未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中山站房目前作为我局档案室使用,斯拉河站房目前作为水投公司在乐平的办公用房,石朱桥站房目前是作为水投公司在石朱桥水库的办公用房。二是羊昌水管所2023年10月6日与贵州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沟通对接,积极协调鱼塘及办公楼归还事宜,预计2024年1月到实地进行协商处理。分管领导2023年9月22日与区国资办主任对接,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现有9.6亩已建设好的鱼塘及260平方米办公楼进行管理。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领导和防办负责人在2023年9月15日与应急管理局对接联系,完善PC60-8液压挖掘机的上账下账等相关移交手续,并于9月27日完成国有资产的移交处理登记。二是已梳理抗洪用艘橡皮艇数量共计9艘,并建立台账,列入固定资产。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羊昌水管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2020年、2021年6亩实验田栽种未入账的稻谷建立收支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确保账实。三是明确6亩实验田不再由值班人员管理,积极与省水科院对接,交由省水科院用于实验数据采集。当省水科院不再使用时,采取面向市场招租,防止国有资产荒废。四是2023年12月10日已对2020年、2021年所收稻谷进行公开处理,所得收入7134元已存入羊昌水管所账户。

问题十一:超编使用公务车辆。

整改措施:

一是核查单位公车使用和公车编制情况,梳理所有公车信息,并建立台账。二是积极同机关事务局对接,按照机关事务局的要求,对超编公务用车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核查单位公车使用和公车编制情况,梳理所有公车信息,并建立台账。二是2023年9月20日书面向区机关事务局报告,请求解决公务用车编制问题,按照机关事务局的要求,对超编公务用车进行整改。三是2023年11月已对超编的两辆公车进行报废处理。

问题十二:项目管理有漏洞,随意更改发改批复内容进行招投标,违规变更施工设计,违规支付超概工程款。

整改措施:

    1.一是责令工程管理处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项目建设规程规范的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施工管理。

    2.一是责令乐平镇小屯村马桑地烟水配套工程建管部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项目建设规程规范的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施工管理。

3.一是责令工程管理处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项目建设规程规范的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程序进行设计规划。

整改成效:

    1.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一是工程管理处已作情况说明,客观描述了项目申报仅有3天时间,为争取项目落地平坝,紧急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客观上存在的实际问题。资金下达后,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相关部门研究,按实地勘测重新编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二是2023年9月16日分管领导对建管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该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95%以上,因该项目被安顺市海绵办纳入市海绵城区项目建设调度范围,原施工方案需按市海绵办要求作部分调整,计划将于2024年春节前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乐平镇小屯村马桑地烟水配套工程建管部已作情况说明,施工过程中因涉及收方项目多,施工期间无法核算工程总量,只有待工程完工后才能统计出总工程量和总投资造成超概的原因。三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建设方案变更、投资预算控制等施工管理,若出现超概算情况必须报原批复单位审批。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工程管理处已作情况说明,客观描述了本项目设计方案和图纸是贵州省水利厅安排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统一设计,用于全省成百上千个点的施工建设,同时在本项目的技术交底、施工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工程管理处积极主动对接设计单位,但设计单位均表示因全省项目多而不想参与到本项目的意思,导致本项目反馈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审查、施工等程序,完善和推进项目建设若出现超概算情况必须报原批复单位审批。

问题十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不够,备案走形式。

整改措施:

    1.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报备。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重一大”专题学习,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备资料。三是派驻纪检组严格报备程序和要求,对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重一大”专题学习,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备资料,并按照程序进行报备。派驻纪检组严格报备程序和要求,对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

3.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报备。二是派驻纪检组严格报备程序和要求,对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7日对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重一大”专题学习,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备资料。三是派驻纪检组严格报备程序和要求,对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人员及财务人员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重一大”专题学习,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备资料,并按照程序进行报备。三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坚决杜绝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支出大额资金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集体领导,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3.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报备。二是派驻纪检组严格报备程序,对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

问题十四:关注群众诉求不够,推动解决信访问题不力。

整改措施:

 1.一是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计划,严格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呈请领导批示,办理信访案件。二是每年至少研究信访工作1次,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回应群众关切,化解信访矛盾。

2.一是对供排水站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供排水站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及时督促供排水站跟进处理。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7月25日已制定信访工作年度计划,严格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呈请领导批示,办理信访案件。二是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接到信访件后党组立即开会研究,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回应群众关切,化解信访矛盾。今年的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已于9月27日由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2.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一是9月19日分管领导对供排水站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供排水站作出情况说明(乐平镇三岔河引子渡提水工程炮损事项,按照程序完成了对200米影响范围内房屋的炮前摸底、炮后测量评估、对提出申请的部分农户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补偿标准制定等,经乐平镇炮审定审工作组实际推进补偿工作,272户炮损户,现已签约补偿247户,其余25户现正在协商中;齐伯镇200影响范围内共有14炮损户,齐伯镇已组建炮损定损工作组开展协议补偿工作,预计春节前完成签约补偿。)三是及时督促供排水站对齐伯桃花湖村王璇房屋、乐平镇大窑村杨正琴房屋在实施水利项目时受到炮损等9件民生问题跟进处理,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问题十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部分党组会议纪要凭空产生。

    整改措施:

1.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党组议事制度(含三重一大会议研究机制)和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召开党组会议,需党组做出抉择的事宜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三是严禁列席人员作表决性发言。 

2.一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民主集中讨论规范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标准进行规范记录,做到每个党组成员的发言都有体现。三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

3.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审核会议记录标准和流程,在印发之前分管领导要对自己的议题进行审核,主要领导对整个会议议题进行审核。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认真完善会议记录纪要,做到有纪要必须有记录。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1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党组议事制度(含三重一大会议研究机制)和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研究相关事宜,严禁列席人员在班子会和党组会上作表决发言。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记录人员作提醒谈话。二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民主集中讨论规范议事程序。三是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标准进行规范记录,逐字逐句记录每个党组成员的发言情况。四是11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审核会议记录标准和流程,在印发之前分管领导要对自己的议题进行审核,主要领导对整个会议议题进行审核。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认真完善会议记录纪要,做到有纪要必须有记录。三是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凡属应当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问题十六:组织生活不严谨,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节,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不强。

整改措施:

1.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申组织生活会要求。二是对党建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加强与区直工委对接联系,强化党建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2.修改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明确规定如会议召开当天,遇到上级会议冲突和有特殊情况需处理,须向支部书记报告,并出具书面假条。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9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2023年10月17日对党建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加强与区直工委对接联系,强化党建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重新修改《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步骤要求,明确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做到每名党员逐一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修改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要求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明确规定如会议召开当天,遇到上级会议冲突和有特殊情况需处理,须向支部书记报告,并出具书面假条。

问题十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

整改措施:

1.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2.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汇报,请求按照机构编制及时配备处长。 

3.一是针对干部文书档案要求梳理归档。二是积极同人事档案部门对接,规范档案文书管理。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二是今后在人事问题上有变动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方案,并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最终方案开展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3.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积极和区委组织部汇报,按照机构编制及时配备处长。2023年7月已完成处长的配备,目前工程管理处实为1名处长,2名副处长。

4.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调查核实,我局2023年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谈话推荐环节中,对龙海团,陈忠明,罗文明,贺伟四人表示弃权的均系同一人(牟某某),当时,该同志认为对选拔的个别同志不了解,个别同志年龄偏大等原因,就作出弃权决定,缺乏慎重考虑,均系个人原因造成的,与单位党组织无关。加之,考察组成员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学习不深入,了解文件精神不透等原因。在下步工作中,加强学习,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11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5.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22日已经按照干部文书档案要求梳理归档并打印档案目录。二是当日积极同人事档案部门对接,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进行规范档案文书管理,并将文书档案中缺少的资料重新核实归档。三是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规定来收集相关资料。

问题十八:内设机构编制调整不及时,导致岗位职责不清,对临聘人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

1.一是积极对接编办,争取配备缺少的编制,并严格按照编制配备干部,完善编制使用情况。二是结合各股室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优化人员结构。

2.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三是把临聘人员上班签到纳入指纹打卡,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

整改成效:

1.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大河边水管所编制及职能情况,编办于2020年12月15日以平编委发〔2020〕37号文件对“大河边水管所”“石朱桥水务工作站”“老营水库工程管理所”实行“一套人员、三块牌子”的体制管理。二是2023年6月2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金银水管所在编不在岗人员按要求回岗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对接市供排水科,结合实际研判供排水站存在的必要性,积极对接编办争取增编设站。四是结合各股站职责和岗位人员编制情况,确保人员在编在岗。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抽调其他岗位的工程管理处临聘5人已要求回岗工作。二是2023年9月1日将临聘人员上班签到纳入指纹打卡,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三是2023年9月5日由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加强对临聘人员罗松的管理。

问题十九:超编使用公务车辆。

整改措施:

一是核查单位公车使用和公车编制情况,梳理所有公车信息,并建立台账。二是积极同机关事务局对接,按照机关事务局的要求,对超编公务用车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

已整改完成。

问题十九:机关支部学习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做到每季度党员大会、每月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把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分开,并规范记录。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做到每季度党员大会、每月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10次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把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分开,并规范记录。

问题二十:对年轻干部培养不力,技术岗位青黄不接,出现断层现象。

整改措施:

1.一是严格按照编制配备干部,完善编制使用情况。二是结合各股室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优化人员结构。三是借助今年拟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等大型项目,让年轻的技术岗位人员参与到其中,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领年轻人熟悉业务、经手项目,尽快上手业务工作,确保不断层。

2.认真梳理返聘人员,对造成财政负担的返聘人员进行辞退处理。

整改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申报用编计划,2023年已按用编计划招录3人。二是对在编的技术岗位年轻人进行排查,借助今年拟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等大型项目,让年轻的技术岗位人员参与到其中,由局高级工程师带领年轻人熟悉业务、经手项目,尽快上手业务工作,确保不断层。

2.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完成整改。认真梳理返聘人员,对造成财政负担的返聘人员进行解聘处理。目前已解聘2人,剩余1人待项目验收后给予解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34224392,邮编:561100,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塔山路18号,电子邮箱:pbqswj392@163.com。

                                中共安顺市平坝区水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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