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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公布2024年 区级“进校园”活动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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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办公室、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坝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平委办发〔2021〕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进校园”活动管理,提升“进校园”活动实效,切实减轻师生非教育教学负担,经审定,现将2024年区级“进校园”活动清单予以公告,并明确相关要求。

一、明确活动标准

经认定组织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公益性原则,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任何单位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校、师生非教育教学负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

二、实行清单管理

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不得要求教师、学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投票、下载APP、上街执勤值守等活动。各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幼儿)走出校园参与非教育系统组织的活动,需书面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

三、加强跟踪监管

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实施单位应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拟定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估活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保障活动安全,统筹集中进行。针对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施单位需在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进行。

四、畅通监督渠道

对存在《平坝区中小学教师减负负面清单》相关情况的,可拨打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851-34222825进行问题反映、监督举报和跟踪督办。

附件:1.平坝区2024年区级“进校园”活动清单

2.平坝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安顺市平坝区2024年乡镇、单位进校园事项清单

序号

进校园事项

牵头单位

进校园时间

活动类型

政策依据

配合股室

备注

1

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区林业局

2024年3月至4月

宣传教育

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安全办

2

常规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控烟系列知识、碘缺乏病采集盐碘等)知识宣传

区卫健局

2024年3月-2024年12月

宣传教育

根据省市区相关健康教育文件

教育股

3

入托入学督导

区卫健局

2024年3月、2024年9月

督促检查

按省市文件要求

教育股

4

营养与健康学校创建

区卫健局

2024年9月

创建活动

根据市、区文件要求

教育股

5

全民阅读进校园系列活动

区文广局

4月份

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教学研究室

6

文体活动进校园(青少年运动员选拔、青少年各单项体育比赛)

区文广局

11月份

选拔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青少年活动中心


附件2

平坝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1.未经区委审批通过的进校园检查、评估、考核评比活动

  2.未经区委、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公益活动

3.未经区委、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图书征订、读书活动

4.未经区委、区政府及教育部门同意的考试考务工作

  5.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示范学校(基地)创建活动

  6.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投票活动

  7.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微信公众号关注、APP网络调查、测评、答题等活动

  8.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普查、统计活动

  9.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学习、竞赛活动

  10.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11.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

  12.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学习、考察调研

  13.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事务

  14.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报表填报、信息报送工作

  15.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上街执勤、值守工作

  16.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包保工作

  17.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访、维稳工作

18.未经同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19.未经同意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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