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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坝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和缴纳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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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规定和《关于贵州省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将开展平坝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和缴纳工作,残联负责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年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一、申报认证

(一)认证对象:上年度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认证时间:2025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认证期。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认证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请用人单位在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注册、登录后,在搜索栏中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办理事项后选择平坝区点击“在线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2.线下申报(线上办理有异常情况无法办理时)

线下申报需提供纸质资料:

2024年度单位每月职工工资花名册;

②有效期内的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同期在1年以上);

④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的清单(需加盖部门章或电子印章);

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⑥残疾职工个人银行工资流水(需有该银行章或电子印章)。

未安置残疾人的其他用人单位,无需进行年审认证,请直接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34225165、3815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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