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4年度检查。经初步审查,现对10家社会组织2024年度主要指标及年检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9日—5月15日),公示期内若对年检结论有异议的请向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举报或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51-12345, 0851-34223674)。
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之内,请打印纸质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的年检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且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办公室加盖年检专用章。
附件:
1.全区性社会团体2024年度主要指标及年检拟定结论公示(第三批).XLSX
2.全区性社会服务机构2024年度主要指标及年检拟定结论公示(第三批).XLSX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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