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贵安新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23〕6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 “一支队伍管执法” 联动执法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76 号)的要求,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涉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安顺市平坝区辖区内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事项委托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具体委托事项见附件“委托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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