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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评价机构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初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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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拟开展2025年政府补贴性无人机驾驶员初级)培训,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5〕3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2025年无人机驾驶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依循征集、审核、比选的程序选定评价机构。

二、征集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17:00。

三、评价需求

对参加平坝区2025年政府补贴性无人机驾驶员初级)培训的学员进行无人机驾驶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优先选择已在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若在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范围内报名参加征集的机构少于3家,可扩大范围面向全省符合来安评价的机构开展征集。

(二)征集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拥有相关资质的监考人员、考评员队伍及完善的评价标准;具备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及安全保障条件;熟悉国家、省、市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有组织实施无人机驾驶员初级)评价工作的经验。

五、征集流程

(一)提交申请

有意愿参与的评价机构在征集时间内向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

1.基础资料:评价机构资质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比选资料:根据《安顺市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征集比选评分标准(试行)》(附件)逐一对应准备资料。

(二)条件审核

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价机构提交的基础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基础资料符合条件的,受理后进入比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还资料。

(三)择优选取

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不少于三名成员组建比选工作小组,根据《安顺市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征集比选评分标准(试行)》,对进入比选环节的评价机构分别从机构基础设施、队伍情况、无人机驾驶员初级)评价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承接本次评价任务的机构。

六、其他事项

1.申请机构请于7月1817:00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到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就业局),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或遗漏重要内容,将取消其比选资格。在征集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机构有任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3.通过本次征集确定的评价机构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4.联系电话:0851-34866710;联系人:李华

     安顺市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征集比选评分标准(试行).xls


                   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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