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帮义同志辞去安顺市平坝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8月20日在安顺市平坝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安顺市平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帮义同志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安顺市平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报安顺市平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