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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平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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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平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划定公告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含内业数据核验、外业实地核查及部门意见征集),现将安顺市平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2.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647.77公顷,涉及11个乡镇(街道,含高峰镇、马场镇),共563个图斑。具体范围见附件《平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平坝区禁止开垦坡地范围示意图.pdf

      2.平坝区禁止开垦坡地范围划定统计表.pdf



                       安顺市平坝区水务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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