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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组织申报安顺市平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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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安顺市平坝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筹备工作,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开展,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要求,我区将采取“机构自愿申报、民政择优遴选”模式,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及入库条件

(一)评估主体合规

需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第5.2条关于评估主体的要求:一是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须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二是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需具备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且具备对应专业背景,熟练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工作要求;三是严格保护被评估人员及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二)主体资格健全

机构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经申请可直接纳入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同时,评估机构不得同时作为养老服务提供商参与本次补贴项目。

(三)人员配置达标

专(兼)职评估人员配置不少于5名,人员资质需满足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相关要求。此外,须配备不少于1名评估专家,评估专家需至少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三者之一,主要负责指导现场评估工作、复核确认评估结论。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向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仅用于核查,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

1.《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均由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提供);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由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提供),及评估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机构无失信记录证明。

三、管理要求

入库评估机构须严格遵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强化自身运营管理,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管、检查,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四、公告时间

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

五、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计5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

地址: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安平街道天台山大道35号)

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0851--34222344

七、评审方式

由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机构的整体资质、人员配置、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纳入机构库。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docx

附件: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docx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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