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特编制《白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白云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白云镇政府公开信息是根据《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白云镇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组配分类、机构分类共同构成白云镇政府公开信息组配分类体系。

(二)编排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元数据为信息标题、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生成日期(发文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

二、 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由白云镇政府负责发布的政府信息:

1、单位职责;

2、单位领导班子信息;

3、工作动态;

4、政务服务事项;

5、白云镇政府法定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平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pingba.gov.cn/xzjd/byz/dwzz/,联系电话:0851-34610106);

2.政务新媒体:“和谐白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pbqbyzrmzf);

白云镇政府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白云镇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在本网站的依申请公开专栏直接网上申请,也可以在依申请公开专栏的书面申请中下载填写《平坝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邮寄等方式向白云镇政府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白云镇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34610106       

传真号码:0851-34610106        

通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        

邮政编码:561100 

电子邮箱:byzdzb@163.com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平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相应的受理机关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信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是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白云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受理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白云镇政府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851-34617167

传真号码:0851-34226255

通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中山南路9号行政中心2号楼106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1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