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齐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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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伯镇委员会

一、负责人:陈凤江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齐伯镇人民政府

一、负责人:李焕彪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办公室

一、负责人:陈德志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固定资产、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负责人:刘玉斌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负责人:陈潇君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并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大数据、旅游、农业农村、统计、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收支,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等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平安法治办公室

一、负责人:赵敏兰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29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人:高莹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人民代表大会、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工作职责由镇相关党政机构承担。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一、负责人:马坤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为齐伯镇党委、齐伯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做好老龄工作;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担村镇规划管理、环境卫生、林业绿化、劳动保障、民政事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镇容村貌、绿化美化、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一、负责人:杨一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为齐伯镇党委、齐伯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 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服务、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承担农业政策性保险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政策保险政策信息咨询和宣传;组织开展投保工作,加强投保管理;抓好保险品种防灾防损预防工作;协助开展理赔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流转事务性工作;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承担土地流转档案相关工作;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调处土地流转纠纷。承担移民开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一、负责人:张海军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为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党委、齐伯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队

一、负责人:刘清

二、联系方式:0851-34292018

三、办公地址:齐伯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工作职责:

为齐伯镇党委、齐伯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赋权清单,以镇人民政府名义统一承担农业、林业、水务、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