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安顺高新区、黔中新区:
现将《安顺市平坝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安顺市平坝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结合省、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我区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2020年,全面完成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以下简称“一目录一规范”);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成果,完成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
2021年,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区直各部门(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各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县级政府”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内设机构和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乡镇政府”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内设机构和责任人。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在2020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单位)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8月底前,完成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专题页面建设,建设完成后各部门(单位)专题页面中,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9个固定栏目,固定栏目之外栏目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在完成各部门(单位)专题页面建设后,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栏目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并做好动态栏目的信息发布和更新保障工作。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或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要讲清楚相关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不给群众留疑问。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各部门(单位)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在在本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公开村(居)为单位重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并为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
(三)加强督促落实。2020年起,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督促相关地各部门(单位)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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