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平烟专新【2026】许送告字第1号)
范德福: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规定,已对你提交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因联系不上本人,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现依法对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附件:准予许可决定书.pdf
安顺市平坝区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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