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机关: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平发改办字〔2024〕35号 成文日期: 2024-10-16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4-11-01
废止日期: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区中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调整内设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加强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医院停车秩序,确保医院就医诊疗通道畅通,促进医院环境改善和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安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调整你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执行时间

调整的收费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医院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 12315 市场监督举报电话、内部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收费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医院要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停车场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票据和财务管理,强化成本约束,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保障患者和群众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

(三)自本通知印发执行起,你院停车收费标准有不同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表: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表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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