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控制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维护城区环境秩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精神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平坝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禁止区划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目标任务
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城区居民身体健康为宗旨,有效控制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维护城区良好环境,减少城区大气污染,使中心城区重要道路交通顺畅,城乡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打造低碳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态宜居城市。
三、主要内容
在平坝区中心城区划定露天烧烤禁止区域,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对该区域的管控,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涉及范围
(一)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二)居民居住区内;
(三)其他禁止区域:
1.沪昆高速平坝收费站出口--迎宾大道--发城白云集团(含信用联社)--沿杨柳湾路--包围环宇小区--杨柳湾公园河道--大桥红绿灯--平黎路--沪昆高速平坝收费站出口合围区域;以平引路桥涵(妇幼保健院旁)为起点--沿平引路—泥石路路口—沿泥石路—老道班围墙拐角处——交槎白河—沿槎白河-平引路桥涵合围区域(详见附图)。
上述区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五、解决的问题
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环境,减少城区大气污染,使中心城区重要道路交通顺畅,城乡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六、关键词解释
露天烧烤禁止区域:任何时段均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如下:沪昆高速平坝收费站出口--迎宾大道--发城白云集团(含信用联社)--沿杨柳湾路--包围环宇小区--杨柳湾公园河道--大桥红绿灯--平黎路--沪昆高速平坝收费站出口合围区域;以平引路桥涵(妇幼保健院旁)为起点--沿平引路—泥石路路口—沿泥石路—老道班围墙拐角处——交槎白河—沿槎白河-平引路桥涵合围区域。
七、惠民利民举措
不断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群众营造安全、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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