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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745151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5-15
  • 文  号:
  • 平府办函〔2024〕13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坝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坝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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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坝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当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经会议讨论通过,在正式印发前,应当向区委请示报告,才能正式印发公布实施。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三、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平坝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坝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项名称

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

拟决策时间

1

制定安顺市平坝区

持续深入推进殡葬

改革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安顺市平坝区

民政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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