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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017568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文  号:
  • 平发改办字〔2024〕28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忆江南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忆江南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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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忆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制定贵州天忆实业有限公司忆江南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天忆呈字〔2023〕00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满足群众基本治丧需求,促进我区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结合你公司忆江南殡仪馆(以下简称“忆江南殡仪馆”)殡葬服务成本监审情况及我区实际,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忆江南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忆江南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一)调整忆江南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二)除上述五项殡葬基本服务(序号1-5)外的其他殡葬服务为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殡仪馆在服务对象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定价。

二、执行时间

调整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本次调整的5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殡仪馆可在不超过此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结合实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接文后,你公司要积极做好收费调整工作,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和收费窗口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12315市场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公开公示,让社会、群众充分了解收费政策,自觉接受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积极推行服务清单制度。在开展殡葬服务前,你公司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采取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自主制定价格。你公司应遵循“双方自愿、有偿服务”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加费用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在提供丧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求。

(四)严格落实国家殡葬政策,对困难群众家庭,按规定做好有关救助、救济、费用减免等惠民保障工作。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忆江南艺术陵园殡仪服务收费价格的批复》(平发改办字〔2021〕9号)同时废止。执行中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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