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平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当按程序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区委请示报告,出台后及时公布。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
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平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平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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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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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平坝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安顺市平坝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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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平坝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安顺市平坝区农业农村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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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安顺市平坝区“十五五”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安顺市平坝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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