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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应急罚〔2025〕非煤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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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平)应急罚〔2025〕非煤1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姓名

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农工商联合公司

(平坝县齐伯乡窑上铝土矿)

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421722184542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向金红

2025年1月23日,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举报问题(编号:SM1240250031)核查要求对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农工商联合公司(平坝县齐伯乡窑上铝土矿)进行核查,经核查该矿被举报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属于属实,该矿山2024年度产量超过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幅度在20%以上,构成重大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农工商联合公司(平坝县齐伯乡窑上铝土矿)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名称

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决定日期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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