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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应急罚〔2025〕工贸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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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平)应急罚〔2025〕工贸1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姓名

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421MA6H8MGJ4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丽

2025年7月25日,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2025年度监管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对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氧焊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杨连国,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决定对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名称

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决定日期

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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