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平)应急罚〔2025〕工贸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姓名 |
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1MA6H8MGJ4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黄丽 |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2025年7月25日,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2025年度监管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对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氧焊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杨连国,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结果 |
决定对贵州宏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单位名称 |
安顺市平坝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决定日期 |
2025.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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