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人员构成
二、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三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三)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情况
(四)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表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二、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三、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四、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附表六、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表八、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九、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十、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十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资产情况表
附表十二、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附表十三、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附表十四、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开展综合执法;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组织起草本区城市管理方面、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除外)、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和协调,建立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各乡(镇、街道)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承担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及城区内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需要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5.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及行政征收全部或部分工作。
6.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对已竣工验收并移交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厕所以及其他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进行清扫或保洁。对城区生活垃圾进行清收和清运,对垃圾无害化处置机构进行管理。
7.履行市政设施管理职责。对竣工验收并移交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区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公共绿化及附属设施(人行道、树围、漏水蓖、井盖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按照城区规划,负责对竣工验收并移交区城管局的县城道路桥涵、排水、雨污系统的维修、改造、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已竣工验收并移交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重要精品线路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楼宇及标志性建筑的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9.负责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的管理,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规划,以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管理工作。
10.承担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整合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11.负责全区燃气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指导行业有序发展。
1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除外)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规定等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违反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规定等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违反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规定等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违反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市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规定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上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除公安交通外)的由公安机关或国家、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承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13.行使城市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环境卫生、能源、水务、粮食、人防、民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上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除公安交通外)的由公安机关或国家、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承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14.负责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15.参与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局(安顺市平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2024年6月24日区委编委第五次会议精神,组建安顺市平坝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股级领导职数3名;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安顺市平坝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事业编制99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2名;安顺市平坝区城市公园管理处 (安顺市平坝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事业编制5 名 ,其中:处长 (所长)1名、副处长 (副所长)1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区城市管理局年初预算收入合计614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1.79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41.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19.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60万元。区城市管理局预算当年收入总额与2024年相比,减少6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级预算资金剩余未用完额度被财政收回,且不再结转,故2025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总额为6141.79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6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级预算资金剩余未用完额度被财政收回,且不再结转。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4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3.15%;卫生健康支出82.95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1.35%;城乡社区支出2522.76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41.08%;节能环保支出3219.23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52.42%,住房保障支出123.6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2.01%。
(三)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6141.79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6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31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26.95%;项目支出4486.48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73.05%。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65万元,占总支出的2.19%;事业单位离退休5.46万元,占总支出的0.09%;行政单位离退休27.85万元,占总支出的0.4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3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万元,占总支出的0.09%;行政单位医疗42.13万元,占总支出的0.69%;事业单位医疗19.23万元,占总支出的0.31%;公务员医疗补助21.59万元,占总支出的0.35%;行政运行1255.52万元,占总支出的20.44%;住房公积金123.60万元,占总支出的2.01%。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为:水体509.23万元,占总支出的8.29%;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710万元,占总支出的44.12%;城管执法80万元,占总支出的1.3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1.2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614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4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141.79万元,较上年减少6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6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4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2.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59万元,行政运行1255.51万元,住房公积金123.60万元。项目支出4486.48万元:水体509.23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710万元,城管执法8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1.2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55.31万元,较上年增加35.0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上调以及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加大了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49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0.43%;公用经费15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57%。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7.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64%。公用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58.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4万元。 “三公”经费同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区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均无预算。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8.4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6.2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调出人员增加且定额公用经费被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区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初,国有资产合计32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19.3万元,固定资产39063.25万元。
(三)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94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项目预算支出为4486.48万元。其中:红枫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暨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2500万元;台泥垃圾焚烧费200万元;平坝区市政设施管护经费300万元;市政路灯电费260万元;市政园林绿化管护服务500万元;第三方协助开展休息时段和节假日城市管理工作80万元;存量资金安顺财资环(2023)20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金509.23万元;存量资金黔财建(2022)255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区提升85.95万元;平坝区文化大道公厕改迁项目41.29万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1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0个,均为项目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城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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