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举行
第十次集中学习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6月15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举行第十次集中学习,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行。
上午,张发春同志领学了“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会见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代表”和“《百年大党面对面》(节选)”,习近平在集体学习时强调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邹美伦同志领学“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学习十五条措施,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张家智同志带领党员学习《国家安全部公布〈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依照上位法律法规、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
任润梅同志带领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二、三章。本法主要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
会上,还对安纪通〔2022〕2号文件《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了学习。
下午,全体党员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学习交流发言。支部书记张发春首先发表对“国发〔2022〕2号文件”学习的心得,接着各位党员逐一进行了交流发言。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交流,全体党员干部对国发〔2022〕2号文件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学习,立足实际,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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