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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住建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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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对照《平坝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现就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制定了《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平坝区住建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平坝区住建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做到学习有计划、安排有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进行研讨发言。2024年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17次。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支部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共开展20余次学习,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举办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全区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深入开展住建行业普法宣传,组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增强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的意识。四是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16” 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摆放展板等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集体讨论、决策的形式落实相关工作,2024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6次,各项重大工作在民主依法决策下得以落实。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双筛查双审核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行政规范文件实行前置审查和最终文本审查两次审核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和发布实施。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类合同签约进行法律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2024年我局咨询法律顾问30余次。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平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信息;依托政务服务网公示政务服务办理指南等信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及随机抽查检查信息。

(四)优化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一是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照省级和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杜绝在清单之外违规增设行政许可,配置完善事项信息要素,确保事项信息、办事指南精准,实施动态调整,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将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公示。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平坝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平坝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坝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优化服务,持续完善政策保障,提升改革力度。2024年来,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在系统办件193件,并联审批率91.81%,联合验收率84.85%,在全市处于较优水平。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纵深推进“减证便民”,编制印发了《平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及审批流程图5.0》,从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办事便利度等多个方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积极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探索创新办理模式,提升办事效率,减轻企业群众负担。2024年来,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5件,完成单个事项申报办理1068件。

(五)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始终做到年初第一庭均由我局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未发生逾期举证、缺席庭审等情况。二是抓好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针对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信访矛盾,密切关注房地产领域信访风险较大的重点项目进展,耐心细致对信访群众做好疏导教育,有效控制再次信访率。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发布工作动态共35条,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和2023年度部门决算,完善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在“城乡建设”栏目发布企业安全达标公示9批、“无废小区”名单2批及其他公示信息共24条,公开行政许可审批44条、行政确认35条。切实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进群众对城乡建设工作的了解。

二、存在不足

(一)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当前普法宣传主要采用派发宣传册、知识读本等形式,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缺乏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宣传缺少互动性,效果不够明显。

(二)法治培训成效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直接面对群众、企业,需要有较高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

(三)专业人才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内容较多,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能充分满足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法治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导致法治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探索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利用新媒体和多元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方式,激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法治培训成效。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加强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培训实效。

(三)前置风险排查,发挥智囊作用。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大数据的参谋辅政职能,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从区委区政府大局出发,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通过点面结合的方法,推动解决城乡住房领域信访案件,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助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实现监管法治化;强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通过以案释法专项宣讲的形式,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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