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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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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国家民委于近期印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文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多年实践,全国各地、各行业系统领域涌现出大量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典型,。“两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强调增进共同性的方向,以“测评指标体系”为“指挥棒”,引导各地区各行业准确把握新标准新要求,把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同时,明确了创建工作全流程各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实现对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监督、管理的工作闭环,不断增强其含金量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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