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3号)文件精神,下达给平坝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5万元,现结合平坝区实际,拟对该项目资金75万元进行安排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与规模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中央 |
省级 |
合计 | |||||
75 | |||||||
1 |
平坝区羊昌乡人民政府 |
平坝区羊昌乡2024年穿石村农用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农用灌溉水泵房30平方米,群众晒谷场3000平方米,排水沟及盖板280米,卫生厕所30平方米,河道安全防护栏200米。 |
0 |
75 |
75 |
现对以上项目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不含周末)。对以上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区民宗局。
联系人:杨德奎 联系电话:0851-34224160
监督电话:12317
安顺市平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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