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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新世纪联华贸易有限公司及安顺市平坝区百年国水供水站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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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ATQTS2024JDC11

92”的《检验报告》,该报告被抽样单位为“贵州新世纪联华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名称为“韭菜”,购进日期为“2024-09-20”,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0月23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ZXSJ20240482”的《检验报告》,该报告被抽样单位为“安顺市平坝区百年国水供水站”,食品名称为“波玉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为“18.9L/桶”,生产日期为“2024-09-24”,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上述当事人进购上述批次食用农产品及包装饮用水时履行了进货查验法定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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