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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金凤徕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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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金凤徕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公示

2024年11月13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食安2024-10-1224”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标称生产者为“贵州金凤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名称为“麻辣牛肉”,规格型号为“2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4-07-25”,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铬(以 Cr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1月28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NZJ(2024)SP01-30383”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标称生产者为“贵州金凤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名称为“牛肉粒(香辣味)”,规格型号为“128克/袋”,生产日期为“2024-10-24”,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牛肉制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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