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SBJ24520000106232502”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标称生产者为“贵州祺玥峰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名称为“贵云土豆丝”,规格型号为“130 克/袋”,生产日期为“2024-11-01”,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Q/QYF 0001S-2023《油炸马铃薯片(丝、条)》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贵云土豆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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