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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顺市平坝区天津特色包子店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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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顺市平坝区天津特色包子店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公示

2025年11月10日,本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 NZJ(2025)SP01-23131”的《检验报告》,该报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安顺市平坝区天津特色包子店”,食品名称为“筷子”,消毒日期为“2025-10-14”,该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筷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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