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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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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坝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顺市平坝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顺市平坝区政府系统2023年依法行政示范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卫健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履行机构职能,发挥好政府部门作用

一)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动态清理后现有175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40项、其它项1项),该权责清单已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要求,根据《贵州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方案》《安顺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平坝区卫生健康局等8个部门组织成立了“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套餐工作专班;下发了《平坝区新生儿出生及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套餐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强力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套餐共计办理10件。二是根据“一省通办”“一窗通办2+2模式”等相关文件精神,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12月31日,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办理2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换证)2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116件。护士执业注册66件。医师执业注册62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5件。二次供水24件。医师执业变更109件。护士执业延续157件。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0件。护士执业变更54件。医师多执业备案70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效验128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册登记2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12件。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1件。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17件。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0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1件。未收到“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接受咨询12件,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行为动态监管。

、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检查对象名录、执法依据等,将国家随机抽查结果、贵州省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还按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和贵州省司法云平台进行公示;每月在单位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7件。行政许可信息1134件(包括审批、校验、变更)。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全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共有执法记录仪3个,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不断完善录音、摄像、照相、执法记录台账,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专人、专用电脑管理。卫生执法文书、现场摄像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集和打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文书均统一使用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转发了《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对投诉举报案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业乱象治理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专题会议研究、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合议、听证程序及审批事项。

二)配合人大、司法部门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立法规划等相关资料报送。

(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示。指导局相关股室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示、备案等。

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法律顾问的参与程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一是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线上参加省卫生健康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知识网络培训班并考试;二是组织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三是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医患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学习运用。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联合区教育和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执法大队、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对全区各托育机构(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开展业务督查指导及相关风险隐患督查。 二在常态化卫生监督执法方面。认真落实职业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互联网+监管”与国家双随机工作。(1)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144家,共处罚32家,处罚金额21000元。(2)公共场所:对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旅店)、足浴店、理发店。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给顾客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空调检测清洗情况,水质检测情况等情况。截至目前,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26家,处罚26家,处罚金额11500元。(3)生活用水监督,重点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生活饮用水检查31家,处罚1家,罚款500元。(4)学校卫生:对全区9个乡镇(街道)各中小学检查45次,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6份,处罚1家,罚款0元。(5)托育机构监督,监督检查48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份,处罚5家,罚款0元;(6)职业卫生:对企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事故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存在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告知和安置情况进行检查,共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40家,处罚4家,处罚金额0元。(7)放射卫生检查,共检查8家,处罚8家,罚款8600元。(8)消毒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3家、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药店53家。(9)我区2023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92家,截至目前,监督完成72件,任务完成61件,任务关闭12件,监督完成率78.26%,处罚案件11件,罚款金额2000元,任务完成率66.3%,任务完结率79.35%。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法治宣传培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用。根据省级安排适时公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统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进行申办和管理。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贵州省卫生健康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执法实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五)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一是制定下发了《平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三是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贵州网院”)参加全省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轮训班;四是收集完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相关印证资料并录入系统。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完成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合格率100%。

五、健全应急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制度。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下发《平坝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魏文海同志担任指挥长,副局长马波、龙广宇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下设指挥部办公室、预防控制组、医疗急救组、监督检查组、环境卫生组、宣教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小组根据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23年,全系统发生医疗纠纷6件,按照医疗纠纷自愿协商原则,督促医疗机构强化院内自行协商化解医疗纠纷4件,2件正在处理中;共接到各类信访件12件(其中:其中纪委转办2件、投诉10件),所有案件均已按照信访处理相关程序办结,结案率达100%。对已经结案的案情均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符合政策、法规和手续规范,并均已书面答复信访人,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工作。全系统全年无越级访、进京访等情况发生。

(二)重视化解行政复议风险。2023年,所有执法行为均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合情,全系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七、推行行政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日常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公示。在监督执法检查中,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一是下发了《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二是签订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217家,并全部录入行政执法双公示系统;三是按照综合监管结果评价运用要求,评价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晋升职级、校验、增加诊疗科目206人次。四是将2023年度不良执业记分在政府网站公示。

八、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区内医疗机构互通互认。加强“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降低群众诊疗费用。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已将检验结果数据推送至省市。

(二)探索“互联网+”监督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督执法建设,拓宽智慧卫监大数据平台应用场景,督促医疗机构接入医疗废物数据,强化信息化技术、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配置和应用。目前全区已有9家医疗机构接入智慧卫监系统进行医疗废物数据监测。

九、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调査研究、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査、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区域内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层级传导压力,落实好两个责任,有效防范作风问题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件发生。按照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党员和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督导,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起到促进和预警作用,有效促进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和日常化,有效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和减少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2023年3月,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安顺市卫健局举办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普法业务培训班,5月组织全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参加省司法厅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平坝区人民医院、平坝区中医院、平坝区妇幼保健院、贵航平坝医院分管普法宣传的负责人、各行政、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临床科室护士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共计104人参加市卫生健康局举办法律法规进医院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网络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

十、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全区卫健系统部门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十一、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深入开展学法培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平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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