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坝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建设健康平坝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本地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1621 件,其中,行政许可 1061 件,占比 65.45%;行政处罚 35 件,占比 2.16%;行政强制 0 件,占比 0%;行政征收征用 0 件,占比 0%;行政确认 0 件,占比 0%;行政检查 525 件,占比 32.39%;涉密案件 0 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 0 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 0 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示。指导局相关股室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示、备案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法律顾问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
2.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已全面实现承诺制办理,截至目前新办100件,延续注册21件,变更注册18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我局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检查对象名录、执法依据等,对国家随机抽查结果、贵州省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贵州省司法云平台进行公示,每月在单位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不断完善录音、摄像、照相、执法记录台账,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专人、专用电脑管理。卫生执法文书、现场摄像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集和打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文书均统一使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投诉举报案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业乱象治理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专题会议研究、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合议、听证程序及审批事项。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我局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截至目前,我局已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低于60小时的培训,执法人员全部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100%。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案卷评查30件,查找出问题5个,且全部整改完成。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件,结案35件,结案率100%。处罚金额37500元;其中(医疗机构10件、公共场所21件、职业卫生1件、放射卫生3件)。
(五)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 2025年)》情况。
一是从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入手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通过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通过清理卫生行政执法事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依规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四是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六)强化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年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家医疗机构的重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纪检组备案后方可按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一目录五清单”等事项全部在政府网上公示,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据统计:2024年,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130家(次),共处罚10家,处罚金额15500元;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3家,处罚21家,处罚金额15000元;对全区9个乡镇(街道)各中小学检查47次,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35份;对托育机构监督,监督检查16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放射卫生检查,共检查21家,处罚3家,罚款7000元;双随机监督完成125件,任务完成125件,任务关闭10件,监督完成率100%。
(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平坝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24〕3号)文件和2024年6月24日平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安顺市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平坝区卫生监督站)的通知》(平编委发〔2024〕24号)文件要求,我局顺利将原区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重新组建。同时对组建后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结构等进行了明确。于2024年7月5日正式将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划转至区疾控中心,于7月10日正式加挂平坝区卫生监督站牌子。8月29日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签订了《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坝区卫生监督站)在平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和综合监督等行政执法权。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执法证和执法人员。统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进行申办和管理。未取得执法证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工作。要求全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执行,确保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并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执法实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贵州省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平坝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及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经认真排查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吃、拿、卡、要”的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管理对象的主体责任在履行方面有待于提升。
(二)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监督面广,卫生健康监督力量薄弱,人员监测能力不足,一定程度存在监管短板。
(三)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专业化、规范化系统性培训欠缺,继续教育不足。
(四)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有待加强。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深入,非法行医行为更为隐蔽,给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责任主体的履职能力。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不断提高广大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应用法律法规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大对医疗机构、企业的监督指导,增强各责任主体履职的能力。
(二)通过招考方式,增强执法人员力量,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对实验室部分人员的培训,提升监测能力,确保每项监测任务有序完成。
(三)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履职尽责。
(四)加强与业务相关单位建立衔接机制,做到协调互通,信息共享,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起到联合惩戒作用。
(五)扎实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查处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管力度,增强管理对象的遵法守法意识,主动配合做好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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