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市、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贵州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行政服务事项的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减少了群众少跑路,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办理26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方面。我局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清理,清理后现有清单175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40项、其他项1项),该权责清单已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真正做到了权责清单化。
2.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组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学习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成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一省通办”“一窗通办2+2模式”等相关文件精神,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行为动态监管。签订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217家,并全部录入行政执法双公示系统。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示、备案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大法律顾问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一年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项目合同、委托书等共5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执行力
5.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我局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强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持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平坝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24〕3号)文件和2024年6月24日平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安顺市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平坝区卫生监督站)的通知》(平编委发〔2024〕24号)文件要求,我局顺利将原区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重新组建。同时对组建后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结构等进行了明确。于2024年7月5日正式将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划转至区疾控中心,于7月10日正式加挂平坝区卫生监督站牌子。8月29日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签订了《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坝区卫生监督站)在平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和综合监督等行政执法权。
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梳理了本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对执法人员开展不低于60小时的培训,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未取得执法证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工作。
一年来,我局制定了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纳入单位人员管理考核总体安排,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贵州省卫生健康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试行)》《平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要求全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执行。确保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并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执法实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所有卫生执法文书、现场摄像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集和打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文书均统一使用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按照《贵州省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平坝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及突出问题整改台账。
8.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对罚款规定进行评估,规范罚款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3月4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4个方面,15条具体举措开展了认真学习。为我们日常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罚款不能随意、过罚相当、处罚精准”要求开展文明执法,从而不断提升理论的“软实力”,不断增强执法的“硬本领”。
9.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我局对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无证医疗机构执业等违法行为,将执法工作和投诉举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相结合。
10.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24年度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我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情况监测预警,定期梳理分析本地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整体情况。一年来,全区卫健系统开展案卷评查30件,查找出问题5个,且全部整改完成。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件,结案35件,结案率100%。处罚金额37500元。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因行政执法导致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完善应急工作体系,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1.健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制度。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制定下发《平坝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魏文海同志担任指挥长,副局长马波、龙广宇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预防控制组、医疗急救组、监督检查组、环境卫生组、宣教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小组根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12.加强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积极配合完善辖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加强对新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规划疾病的监测。依托国家大疫情网、省级辅助决策系统,实现构建传染病动态监测信息体系,实现疫情防控交流报告功能,完善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预警制度,健全智慧化的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13.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全区围绕“建立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公共卫生响应体系”要求,通过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及督导,依托国家及省级系统进行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功能,进一步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4种,共935例,死亡12例,发病率363.3890/10万,与去年同期(449.7973/10万)相比下降19.2105%。收到国家重大疫情信息系统预警156条,及时处理156条,收到贵州省辅助决策系统预警87条,及时处理87条,处理率100%。
14.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24年我局组织召开了4次安全生产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细化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并实施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大检查机制。强化了与消防、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了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机制,协同开展了2次针对重点行业的全覆盖专项整治行动。此外,我局还对卫生健康行业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大排查与整治,尤其注重增强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按照《安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拆窗破网”行动提示函》要求,开展破窗行动,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排查,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防盗窗232.45平方米,增设逃生窗口276个,显著提高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能力。2024年至今,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共发现172项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5.为做好诉源治理,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不断学习,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减少复议案件发生。截至目前,全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
16.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为推进卫健系统各种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全区卫健系统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化解在基层。2024年全区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6件,按照医疗纠纷自愿协商原则,协商化解3件,3件正在处置中。我局接到各类信访件、投诉件、咨询件共16件(其中:信访局转办4件,12345热线10件,贵州省网格化信息平台2件),1件信访件正在处理中,所有案件按照信访处理相关程序均已办结,结案率达100%。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心理疏导4人次。2024年11月26日,我局医疗纠纷“化、精、强”解纷工作法荣获省委政法委2024年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表扬。
七、强化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7.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年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或建议,法治审查等程序进行,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家医疗机构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区纪委备案方可按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一目录五清单”等事项全部在政府网上公示,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加强技术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8.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一是2024年5月份以来,有序开展国家双随机及省级双随机检查。双随机监督完成125件,任务完成125件,任务关闭10件,监督完成率100%。
二是通过“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对我局2023年4月20日针对贵州水投水务集团平坝有限公司平水水厂在未取得有效合格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从事供水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案件于2024年6月底申请了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并已修复成功。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督执法建设,拓宽智慧卫监大数据平台应用场景,督促医疗机构接入医疗废物数据,强化信息化技术、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配置和应用。目前我区已有9家医疗机构接入智慧卫监系统进行医疗废物数据监测。
九、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9.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中共安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提升了局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共2次,覆盖人数30人次。局机关支部开展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共7次,覆盖党员人数180人次。
2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5月份以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通过线上线下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全区卫健系统开展“5·12”国际护士节、全区“5·19”社会治安综治宣传月、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服务你健康”暨世界家庭医生日“科学控体重·健康成长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9月,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泛运用“大中小”电子屏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相关法治宣传视频转发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滚动播放宣传,截至目前累计滚动播放5000余次。
十、存在问题与不足
21.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机构、局机关相关股室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22.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各医疗机构、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23.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深入开展学法培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法治环境。
安顺市平坝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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