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安 全 事 件 分 级 标 准 | ||||
级别 |
特别重大(I级) |
重大(II级) |
较大(III级) |
一般(IV级) |
(一) |
●1000人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阻断交通或发生骚乱。 |
●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直接参与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
●50人以上、200人以下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阻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
●50人以下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阻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分 级 标 准 | ||||
级别 |
特别重大(I级) |
重大(II级) |
较大(III级) |
一般(IV级) |
(二) |
●在银行、证券(含期货)、保险2个以上行业中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
●国内已出现涉及我市,所涉及相关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州)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
●涉及市内多个区域,市内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市(州)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
●涉及市内某个区域,该区域地方政府或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仅在该区域造成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
(三) |
●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市或市内涉外事件。 |
●一次事件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市或市内涉外事件。 |
●一次事件造成死亡人数5人以下,或造成死伤人数50人以下的境外涉及我市或市内涉外事件。 | |
(四) |
●粮食供应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粮食供应脱销。 |
●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年度粮食减产30%以上,超过一半的县级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群众恐慌并抢购粮食。 |
●全市超过一半的县级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群众争购粮食。 |
●全市超过三分之一的县级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社会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 |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分 级 标 准 | ||||
级别 |
特别重大(I级) |
重大(II级) |
较大(III级) |
一般(IV级) |
(五) |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
●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
●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或伤亡5人以上的杀人、爆炸、纵火、投毒、伤害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案件。 |
●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刑事案件。 |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分 级 标 准 | ||||
级别 |
特别重大(I级) |
重大(II级) |
较大(III级) |
一般(IV级) |
(六) |
●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影响人数100万人以上。 |
●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且影响人数1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的事件。 |
●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
(七) |
●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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