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顺高新区、黔中新区综合办,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 单位) 要切实加强对火灾事故隐患的工作领导,落实好消防安全火灾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纳入全年安全监管范围,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安全检查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突出抓好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商场、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和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按时整改完毕。
三、强化协作配合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整改措施,对整改进度缓慢、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将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大屏幕、短信等宣传平台,对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进行宣传教育,对实施挂牌督办的隐患单位进行公示或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合力。
五、强化值班值守
各重点监管部门(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区委政府,保障通信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为救援准备工作提供宝贵时间,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顺市平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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