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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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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医保局、财政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门诊慢特病(以下简称“5个慢特病”)直接结算工作目标明确、政策性强,请加强学习,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政策准备

2024年11月5日前,各统筹区完成病种编码比对和映射。11月10日前,根据《通知》要求明确相关政策,并确保“跨省异地就医外出人员备案不少于6个月”“出院结算前补备案允许直接结算”“跨省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备案允许手工报销”“参保人员补齐材料后,个人承诺方可享受双向待遇”等政策相一致。根据上述政策,完成《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及流程告知书》并上传。

二、完成系统测试

各统筹区明确一名联络人,11月15日前,配合完成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联调测试,并按时报送测试报告。

三、开展宣传培训

各统筹区应组织经办机构特别是政务中心窗口等岗位人员学习掌握《通知》要求,同时明确本辖区内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测试,做好院内系统改造、人员培训,实现群众就医、结算无缝衔接。今后应逐步扩大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同步启动“5个病种”跨统筹区直接结算工作,贵阳市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商贵阳市医保局共同组织。本次部署是贯彻落实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也是医疗保障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推进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医保局对应联络人联系。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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