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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65312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安顺市平坝区林业局对《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坝区2024 年度第三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安顺市平坝区林业局对《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坝区2024 年度第三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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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护林员的续聘有哪些条件?

1.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对象为“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已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的人员按规定仍符合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的、认真履行护林职责、符合考核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予以续聘。对因异地搬迁、身体重度残疾及年终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外出务工、上学、治病等原因,不符合续聘条件的应予以解聘,重新选聘人员进行补充。要求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二、本次护林员的续聘期限是多久?

聘用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2025年3月14日,不得减少、推迟或延长续聘期限。

三、本次护林员的续聘程序有哪些?

1.公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

(3)管护任务、劳务报酬;

(4)报名时间、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初选。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供辖区内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名单供林业站作审核初选资料,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委会,并按分配名额的150%提出拟聘人员。

4.考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5.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评审组评定。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的生态护林员名单。

6.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村级推荐报告后,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和评定并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不予聘用,并从拟聘人员库中重新选择聘用对象。

7.聘用。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区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报安顺市平坝区林业局留存。

四、本次护林员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严格按照《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聘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林函〔2024〕6号)要求,落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从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每名生态护林员共计兑现管护补助资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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