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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区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区长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体广电旅游、文物保护、煤矿、矿山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矿相关职责)、区自然资源局(矿山相关职责)、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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