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依据
1.按照平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五)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六)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二)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情况。
其他政府信息:
(一)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行为的时限;
(四)救济途径和时限。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
国家秘密;
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
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
三、申请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四、申请办理收费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五、审查
受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六、注意事项
涉及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将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