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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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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三、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2025年初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2024年平坝区部门结转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七)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八)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 、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平坝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政策,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筹资工作。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合理确定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监督实施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平坝区医疗保障局设行政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工作人员1名;下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员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股级领导职数5名。

二、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三、安顺市平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收入1262.42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0.60万元,占预算拨款的97.48%,部门结转预算收入31.82万元,占预算拨款的2.52%。相应安排的预算支出1262.42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农林水支出68.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部门结转预算支出31.82万元。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3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2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31.55%;项目支出842.28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68.45%。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9.78万元,增加6.01%。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预算经费增加;新增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23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3.61%;卫生健康支出1086.22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88.27%;农林水支出68.40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5.56%,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2.20%。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总额123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2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31.56%;项目支出842.28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68.44%。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基本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3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05%;基本工资101.38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24%;津贴补贴支出37.5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04%;公务员医疗补助1.6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13%;奖金支出53.3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33%;绩效工资支出75.8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6.16%;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1.51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9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19%;住房公积金支出27.0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19%;商品和服务支出35.67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90%。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单位完成医疗保险征缴或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为长期临聘人员工资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630.0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51.19%;国有改制企业及原环宇厂大病保险(单位部分)7.1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58%;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个人账户县级医疗补助0.7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0.06%;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13%;特殊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68.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30.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3.60%;卫生健康支出1086.22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88.26%;农林水支出68.4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5.56%;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2.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0.36%。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69.78万元,增加6.01%。主要原因: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预算经费增加;新增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388.32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31.56%;项目支出842.28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总额的68.44%。

基本支出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3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05%;基本工资101.38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23%;津贴补贴支出37.5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04%;公务员医疗补助1.6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13%;奖金支出53.3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33%;绩效工资支出75.8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6.16%;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3.13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0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19%;住房公积金支出27.0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19%;商品和服务支出35.67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89%。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单位完成医疗保险征缴或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为长期临聘人员工资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63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51.19%;国有改制企业及原环宇厂大病保险(单位部分)7.1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58%;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个人账户县级医疗补助0.7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0.05%;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12%;特殊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68.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55%。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2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78万元,增加6.01%。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预算经费增加;新增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38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8.4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调资、人员结构变化(新增一人)等。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的90.81%,公用经费支出3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的9.19%。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20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98.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1.26%,商品和服务支出35.67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10.11%。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842.28万元,长期临聘人员工资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63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51.19%。国有改制企业及原环宇厂大病保险(单位部分)7.1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58%;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个人账户县级医疗补助0.7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0.05%;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12%;特殊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68.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55%。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0.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中:

1、因公出国(境)费是由上级部门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相比,降低0.5万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降低2万元。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车编,原有车辆现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派遣使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而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而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1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这些单位财务均由区医疗保障局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作为一个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也即区医疗保障局汇总预算就是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安排如下:办公费16.62万元,工会费6.22万元,福利费2.03万元,水电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年初,国有资产总额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2万元,非流动资产16.6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5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8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6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42.28万元,均未纳入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均为项目支出预算。

(七)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总额842.28万元,其中:长期临聘人员工资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63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51.19%。国有改制企业及原环宇厂大病保险(单位部分)7.1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58%;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个人账户县级医疗补助0.72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0.05%;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12%;特殊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68.4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55%。

(八)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局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医疗保障局及管理的4个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局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局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区医疗保障局用于办公、接待、会议、培训、出差、车辆运行等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医疗保障局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医疗保障局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区医疗保障局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医疗保障局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医疗保障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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