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平坝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平坝支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人行平坝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线,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执行,抓住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支行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其中: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督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支行履职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支行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核发公文时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并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是搭建平台,合理公开信息。支行在进门大厅展板上精心制作了相对固定公开的信息公开专栏,详细登载征信查询、账户开立、机构信用代码等办理条件、应提供的资料、办理流程图等,为客户提供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是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责
公开人行平坝支行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办事指南
公开人行平坝支行货币信贷、征信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等业务部门的办事指南信息。
(三)金融知识
支行主动参与区工商局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了金融知识进厂(园)区、进校园、下乡镇、村等宣传活动,活动内容涵盖征信管理、金融消费、金融市场、支付清算、国库、人民币反假、反洗钱、防非法集资、防诈骗等相关金融知识。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依托平坝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及办事窗口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征信查询流程、查询时间、限时办理等、公示了行政许可事项(银行账户)共43期,计1221条。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人行平坝支行虽暂未收到有关群众或机构依申请公开事宜,但仍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相关提示等需要注意的工作重点与细节,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人行平坝支行未收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人行平坝支行未发生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丰富、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支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办度,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等,为申请人依法、及时、全面、方便的提供所需信息。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