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新任组长,副局长徐育明、贺红亚任副组长,以高强、刘涛、彭毅、李才富、王毅、鲍安源、周兴、王良海、李化、王祖成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制定了《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办事指南》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了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同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打印机各1台,设置查询文件500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共进行公开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举行培训活动2次,共培训人员48人,参训率为100%。
二、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遵照执行。并要求各股室对审批、备案、核准等项目情况要做到及时公开,对三公经费、项目发文、重要决策等不涉密的重点工作做到随时公开。重要政府信息通过涉密审查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今年以来,按照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信息92条,并安排了专兼职人员3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专栏内容的保障工作,工作人员对信息的及时准确负责,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文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座谈、书面征集、网络互动、微信论坛等方式,分别向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项目单位以及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拓展公众互动渠道。针对产业政策指导、发展规划编制、投资项目管理、城市转型发展、脱贫攻坚、铁路建设、部门创建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党建工作信息》7期,《发改信息》36期,《脱贫攻坚简报》12期,《整脏治乱简报》3期,《改革动态》1期,《贯彻落实情况》6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督查通报》24期、《“平坝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简报》1期、《粮食价格动态》2期。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16年比较无变化。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的信息量下降5.4个百分点,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单位职工发掘拟写信息不积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手上业务多及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规范和提升,深入扎实推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把对公开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来,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单位民主管理、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抓好广大干部职工对公开工作的参与和互动,搜集、汇总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
3.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明确局主要领导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对公开制度执行、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细化问责,对不按要求实行办事公开的,或对公开工作监管不作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
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