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30 11:21 字体:[]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民宗局工作实际,编制了2017年度平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要求,民宗局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广泛宣传的原则,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民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7年度,因为民宗局工作比较特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公开的信息不多。但我们还是谨慎、严格审查后,充分利用平坝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群众也可通过民宗局政务公开栏了解其它信息;同时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全天不间断滚动播放民族宗教工作职责等事项办事指南。

   2、民宗局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坝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府办〔2017〕164号)文件精神,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民宗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和民宗局政务信息公开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和协调有关工作事项。按时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三、2017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已公开涉及民族宗教方面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为准确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民宗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的程序公开。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及时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本着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的原则,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单位财务开支、执行费使用情况、评先选优、干部提拔使用情况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因工作性质的关系,审查比较严格,导致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认识,在现行的基数上继续增加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手机网络和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民宗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认真梳理、完善政务信息。民宗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对2017年以来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梳理,完善民族宗教信息网上公布的政务信息。